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朱匯森創意創作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110 年 2 月 22 日簽奉校長核定
112 年 1 月 31 日簽奉校長核准修正第四點
112 年 12 月 22 日簽奉校長核准修正部分規定
113 年 12 月 30 日簽奉校長核准修正第三點
一、 宗旨:
本校59級校友嚴素蘭女士,感懷前校長朱匯森先生,對學生呵護、包容、尊重的身教,以及嘉善而矜不能的教育風範,特捐款設立此獎助學金,以獎勵各學系相關領域有優異表現之學子,並委託本校訂定此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據以辦理。
二、 基金來源:
本獎助學金將由59級校友嚴素蘭女士,首捐助新臺幣肆拾萬元,以支應所需。如蒙校友及各界社會賢達認同本獎助學金宗旨而願捐者,本校亦表歡迎與感謝,款項將納入校務基金專戶以充實獎學金之永續發揚。
三、 獎助金額及名額:
每學年舉辦一次,獎助名額四名,每名頒給新臺幣貳萬元。
四、 申請資格:
凡本校二年級以上學生,在本校就讀期間,於各學系相關領域有優異表現者。
五、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資料:
(一)申請表一份。
(二)下列文件二擇一: 1.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比賽得獎證明文件及一篇作品說明(Artist Statement),說明內容包含:創作發想、表達訴求及表達方式。 2. 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填寫之創意創新優異事蹟推薦表一份。
(三)自傳一份。
六、公告/申請/審核預定時程:
公告:每年 10 月間。
申請: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
審核:11 月中下旬。
七、推薦審核程序:
(一)秘書室通知各學院依期限推薦人選。
(二)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前將申請表與附件資料送至各學院,由各學院進行初審後將推薦名單與資料彙整送秘書室辦理決審,各學院推薦人數以該院學系數為限。
(三)由副校長、主任秘書與各學院院長及捐款人(或指定代表)等七人組成審議委員會辦理決審,委員會由副校長擔任召集人,必要時得邀推薦人或申請人之系所主管出席說明。
八、審查結果與頒發:
獲獎名單將於秘書室網頁公告並另行通知獲獎人於指定時間辦理頒獎事宜。
九、本實施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