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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

準備資料

計畫發表

申請

請研究生於計畫口試實施前二週,將下列資料繳交至所辦公室,以完成核章:

  1. 自行確認檢核表(請至系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
  2. 申請表(請至系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
  3. 成績單(修畢16學分)
  4. 碩士論文發表會參加紀錄(確認至少已參加二場論文計畫口試及一場碩士學位論文口試)
  5. 裝訂完成之論文計畫草稿一本(請於申請時一併繳交,檢查不收)
  6. 燒錄完成之論文計畫光碟一份(請於申請時一併繳交,檢查不收)
  7. 教室借用登記表(請事先至系辦查詢該教室與時間是否有人使用,並於系網檔案下載區」下載填寫借用)
  8. 校園停車申請表(請示先詢問口試委員,是否有需要自行開車入校停放,有需要者請至總務處事務組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申請表格(請寫上口委的車牌號碼)填妥後一併送至系辦)
  9. 學術倫理研習證明(附學術倫理至少3小時研習證明。104學年度起(含)入學之學生適用)

備註:口試委員通知函
請向系辦索取信封、紙套印寄送,以通知口委計畫發表之事,申請時無需繳交至系辦,格式可參照系網「檔案下載區

計畫發表

當日

請研究生準備下列資料,帶至計畫口試現場:

  1. 審查意見表三份(請至系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供口委評分用)
  2. 領據三份(請至系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研究生自行印製、保管)
  3. 口試費(含交通費)請自行支付口試費給三位口試委員
  4. 聘函三份(由系辦製作,請於申請後一週,電洽04-22183362是否已製作完成,若製作完成請研究生向系辦領取。聘函可提前寄送、或當天親自轉交委員、或發表完後補寄送,請研究生自行處理)
  5. 錄音、茶水及其他(研究生自行處理)

計畫發表

考試完畢後將三張填寫完整的審查意見表正本繳交至系辦公室,研究生留存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