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 |
準備資料 |
計畫發表 申請 |
請研究生於計畫口試實施前二週,將下列資料繳交至所辦公室,以完成核章:
通知函(請向系辦索取信封、紙套印寄送,以通知口委計畫發表之事,格式可參照系網「檔案下載區」) |
計畫發表 當日 |
請研究生準備下列資料,帶至計畫口試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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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發表 後 |
考試完畢後將三張填寫完整的審查意見表正本繳交至系辦公室,研究生留存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