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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就及發

1. 通過教師甄試,可擔任 賦優異類、身心障礙類或幼兒園身心障礙類之特殊教育教師

2. 參加縣市政府教育行政相類料之公務人 家考試擔任教育或社會行政公職人

3. 對學術研究有興趣者可以報考國內特殊教育 溝通障礙復健諮商諮商心理等相域之研究所,發展特殊教育關專業之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