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 |
準備資料 |
論文口試 申請 |
請研究生於論文口試實施前二週,將下列資料繳交至所辦公室:
備註:口試委員通知函 |
論文口試 當日 |
請研究生準備下列資料,帶至論文口試現場: |
論文口試 後 |
考試完畢後將下述表格正本繳交至所辦公室,研究生留存影本。
口試完成,經教授指導,修改完論文,定稿後請電話告知系辦➜以讓系辦在成績報告單上填寫「定稿日期」➜送交教務處➜由教務處依此製作你的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