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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試項目:口試。

二、甄試日期:111年5月20日(星期五)。

三、甄試流程:

(一)報到及查驗身分:

  1. 報到地點:忠毅樓M105教室。
  2. 考生應配合試務人員量測額溫,並持國民身分證或護照、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等證明文件正本供身分查驗;經查覺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者,不予應試,考生不得異議。
  3. 請考生於公告之口試時間前20分鐘辦理報到,如延遲報到致影響排定之口試時間,為維護考試之公平性,將於原定時間內進行口試。

(二)口試規則:

  1. 每位考生口試時間為7分鐘,詳細資訊請參閱口試時間表。
  2. 本甄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書面資料入場應試。
  3. 試務人員宣布口試開始時將同步計時,口試結束前1分鐘會按短鈴1次提醒;口試時間結束時按長鈴,請考生立刻停止回答。
  4. 口試結束時,請考生配合試務人員指示離開試場。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考生及家長務必詳讀本系防疫宣導事項;具「大學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啟動應變機制條件者,應向本校提出申請,經疾病管制署系統勾稽確認後,始符合適用條件。

五、考生為低收入戶身分者,應於甄試報到時繳驗111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含影本1份);未繳交者,視為一般考生資格,不得異議。

六、有關本校交通資訊,請參閱附件交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