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明視亮亮獎助學金申請要點
113年9月24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本系依據曾亮教授擬定之獎助學金實施計畫,為鼓勵本校學子修習點字課程及補助弱視學生生活資金,特設明視亮亮獎助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並訂定明視亮亮獎助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為鼓勵本校學子修習點字相關專業課程及補助弱視學生生活資金,本獎助學金由三位捐款者共同捐贈:
(一)余曉蘭建築師:新臺幣200,000元。
(二)蘇懋彬建築師:新臺幣150,000元。
(三)許育嘉建築師:新臺幣150,000元。
三、申請資格(具備下列二種資格任一種):
(一)修習本系點字課程成績優異者。
(二)經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發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視覺障礙者。
2.具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者。
四、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包含學業、操行成績一份)。
五、本獎助學金每學年辦理一次,於每學年第一學期10月1日至10月15日開放申請,原則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經系務會議核定後,另行公告並以專函通知授獎學生。
六、本獎助學金原則每學年以點字課程成績高低排序,擇優錄取2名,各新臺幣5,000元;弱視學生生活資金2名,各新臺幣20,000元。
七、本要點經捐贈人確認後,由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要點權責單位為特殊教育學系,於113年9月24日系務會議通過,由113年10月17日校長核准,113年10月18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