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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新聘專任教師第3次對外公告內容

 

一、公告日期:11378日至11389日。

  • 教師聘任:
  • 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或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身分聘任)。
  • 資格條件:
  1. 具有國內或國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者。
  2. 獲得博士學位超過5年者,5年內需擔任國科會(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至少1件且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需為第一作者或前三作者中之通訊作者,且刊登於 SSCIAHCISCI SCIE 等級期刊)至少1篇。
  3. 獲得博士學位5年內者,5年內需擔任國科會(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至少1件或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需為第一作者或前三作者中之通訊作者,且刊登於 SSCIAHCISCI SCIE 等級期刊)至少1篇。
  4. 具有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資格者(無助理教授證者,初審通過後,應辦理博士論文外審)。
  5. 具有大學身心障礙教育授課專長,但其專長是否符合由本系認定。
  6. 具有服務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7. 具有中小學特殊教育或學前特殊教育相關教學及研究專長。
  8. 能英語授課者優先考慮。
  • 教學項目:
  • 開設本系大學部、碩士班課程。
  • 輔導學生。
  • 指導學生專題及論文。
  • 指導學生半年教育實習。
  • 協助系所相關業務。
  • 其他悉依校方規定(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行政工作三年)。
  • 聯絡方式:

檢具以下相關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送繳特殊教育學系辦公室。

  • 自傳及履歷表(加註應徵專長,並列明專長順序,曾主持國科會研究計畫請列明年度和計畫名稱)。
  • 學士、碩士及博士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且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 大學、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
  • 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資格證影本。
  • 歷年著作明細,含最高學歷論文、期刊、專書、研討會論文(刊登於 SSCIA&HCISCISCIE等期刊,請標示粗體)。
  • 已教授過大學部、研究所之授課大綱各1份。
  • 上述(一)~(六)項「自傳、履歷表、學士、碩士及博士畢業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歷年著作明細(不用放全文)、大學部及碩士教學大綱等」資料,請整併成一個完整的PDF電子檔並製作目錄(請勿加密),於校內公告截止日前傳送至spe@mail.ntcu.edu.tw,傳送電子檔案後請留意電子郵件回覆,考量節能減碳,本次應聘資料不收紙本郵件。
  • 備註:
  • 本次徵聘教師起聘日預計為11421日。
  • 進入複試人數未達決審人數2倍(含)以上者,將再次延長公告。
  • 若未符合資格條件者,必要時得以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身份聘任,併此敘明。
  • 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義務行政工作3年。
  • 其他悉依校方規定。
  • 聯絡電話:04-22183362 特殊教育學系系辦組員

 Emailspe@mail.ntcu.edu.tw

本系網址:https//spe.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