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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時間:111年3月14日起至111年3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轉系名額:詳如附件。

三、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限內至校園資訊系統「學生教務行政」線上填寫申請表,完成線上申請後列印轉系申請書及家長同意書(需親筆簽名),經班級導師及學系主任同意後,併同歷年成績單及欲轉入學系規定繳交之資料,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四、下列學生不得申請轉系:

(一)延長修業年限者。

(二)休學期間者。

(三)入學招生簡章明訂不得轉系者。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轉系前,請先瞭解欲轉入學系(年級)適用之課程架構表、學系畢業門檻及語文基本能力等涉及畢業之相關規定,經審慎評估後再行辦理,以避免造成延畢或無法畢業等情事發生。

(二)轉系以一次為限,轉系名單經核准公告後不得申請變更或撤銷。

(三)公費生申請轉系並經核准後,喪失公費生資格,並應一次償還已受領之全部公費。

(四)教育部111學年度未核定本校學士班陸生招生名額,故本校陸生111學年度不得申請轉系。

六、有關轉系後取得或喪失師資生(學程生)資格問題,請參閱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本校師資生轉系相關規定」。

七、教務處註冊組公告:https://oaars.ntcu.edu.tw/front/news/news.php?ID=bnRjdV9ycyZuZXdz&Sn=34